凤凰集团法律顾问就过云楼之争发表公开谈话_艺术会展网丨文化艺术会展资源整合共享平台—艺术会展-展会-艺术展-会展网-展会信息-展会服务—让展览更专业 更便捷_
 
艺术会展网丨文化艺术会展资源整合共享平台—艺术会展-展会-艺术展-会展网-展会信息-展会服务—让展览更专业 更便捷 » 艺术头条 » 最新资讯 » 正文最新资讯 行业动态 展会报道 拍场快递 机构新闻 画廊新闻 文化艺术 工艺礼品 

凤凰集团法律顾问就过云楼之争发表公开谈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18  浏览次数:169

在匡时拍卖特别声明的“本场竞买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北京大学并没有取得优先购买权,现在“特别声明”约定的有效期限已经结束。我们注意到,根据有关媒体披露的信息,北京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于6月13日明确表示,此前有媒体报道中所提及有“北京市文物局已经通过北京大学的手续报备,确认北京大学优先权行使有效”的说法不准确,北京市文物局并未最终裁定北京大学拥有优先购买权。北京大学称致函匡时拍卖,向北京市文物局“备案”,可以认为北京大学并没有向北京市文物局正式提出主张申请,程序不当,所谓抄送“备案”不具有法律效力。我们认为,北京市文物局没有凭一份北京大学致拍卖企业行文的“备案”件认定北京大学享有对过云楼藏书优先购买权的行政决定是完全恰当的。

二、过云楼藏书之争,其争议主体值得关注和论证。

北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第一所国立大学,1912年改为现名,成为一所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

北京大学图书馆原为京师大学堂藏书楼,是我国最早的现代新型图书馆之一。辛亥革命后,京师大学堂藏书楼改名为北京大学图书馆。1952年,北京大学图书馆合并了原燕京大学图书馆。2000年,北京大学与北京医科大学合并,原北京医科大学图书馆并入北京大学图书馆。2008年,北大图书馆成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通过上述简单的历史沿革描述,可以清晰地看出,北京大学和北京大学图书馆从发展历史、综合功能到具体资质,均不可相提并论,混淆视听。

过云楼藏书之争,如需要确定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适格主体,也只能是北京大学图书馆而不是北京大学。

三、过云楼藏书之争,所谓的“定向拍卖”问题。

有媒体报道,北京大学方面称参加了当天的拍卖,并且是参与的唯一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但事实上当天的拍卖不是“定向拍卖”,北京大学并不比其他竞买人拥有更多的权利。

《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对文物拍卖企业拍卖的珍贵文物拥有优先购买权。国家文物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要求拍卖企业对拍卖标的中具有特别重要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定向拍卖,竞买人范围限于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该条包含五个含义:1、确认国家对珍贵文物享有优先购买权;2、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是国家及省级文物主管部门;3、行使具体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是国有文物收藏单位;4、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时间为拍卖中;5、行使的方式是定向拍卖、以竞买人身份参加竞买。但是,拍卖前和拍卖中,文物主管部门和拍卖公司都没有公布过有这样的文件认定此次拍卖是面向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定向拍卖。因此,尽管北京大学声称参加了6月4日的过云楼藏书竞拍,但其也仅仅是作为一般竞买人参加拍卖的市场行为。参与拍买方都是匿名的,这样匿名的“唯一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出现在拍卖现场,没有任何特别意义,并不比其他竞买人拥有更多的权利。北京大学有关人士也声称他们是“一定法律框架下的市场行为”。

分享与收藏:  艺术头条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新闻视频

 
七月DT模板
推荐图文
推荐艺术头条
最新文章

声明:本站展会信息均由会员发布,网站已尽严格审核义务,因办展过程的不可控性,部分展会可能会存在延期或取消举行的情况,请您参展前务必再次与组织方或展馆方核实,如私下参展遇纠纷,本平台不负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