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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易收货地址及发货单号的规则与提醒
 [打印]添加时间:2013-01-23   有效期:2013-01-01 至 2013-02-28   浏览次数:223

1、订单生成之前,买卖双方应当检查确认,并确保自己的收货地址真实有效。

2、订单生成后,卖家应按订单地址发货,买家退货时,应按订单地址退货。地址不准确造成无法收货或退货的,由首先向网站提供错误地址信息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发货时,填写虚假快递号、货单号。事后由虚假快递号、货单号引起的纠纷,由填写虚假快递号、货单号方负责。

4、交易过程中,所有交易信息均以本平台订单系统为准,比如收货地址、联系电话、订单确认等,因其它信息修改或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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